醒来,仲泽靠在床头在看什么东西,明锦迷迷糊糊凑上去,见到了满屏幕的外语字母。
“醒了?闹钟还没响。”
他把明锦摁在自己怀里,把她的身子抱在自己身上,她还没清醒。
仲泽毕竟还是肉做的,怎么也比床上舒服,身体还会发热,明锦在他皮肤上蹭了几下,顶着毛茸茸的脑袋抬起来了。
实在是可爱。
仲泽理着她的长发,刘海好像扎进眼睛里了,她眯着眼甩开头发,顺便把困意也甩远了。
明锦去洗漱,出来见桌上摆着一个箱子,仲泽打开,里面放着几十袋巧克力。
仲泽撕开一袋,掰开一块放在她嘴里。
好久没尝过这么甜的味道了,国外的甜度也要更高一点,仲泽少见明锦这么高兴的时刻。
除了巧克力,大概也只有钱才会让她高兴了。
仲泽又掰了一块送到她嘴边,明锦犹豫着,张口接了。
“应该不会长胖吧?”
仲泽捏捏她鼻子,“两块就能让你胖,那这巧克力岂不是增肥药?”
“那你也吃。”
仲泽只好当着她的面,很心甘情愿地咽下两块,明锦这才叮嘱她,既然这些巧克力都是给自己的,那他不能偷吃。
偷吃?
上一次有人说自己偷吃,还是在很小的时候,家里父母的玩笑。
他下了楼,女佣们见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——
一群猫,急匆匆的往他身上凑,仲泽居然还能抓起一只猫放在手臂上,像是抱孩子似的哄。
哄猫?
真是奇景。
许是身上沾了不少明锦的气味,这些猫对他没有一点敌意,反而争先恐后往他身上贴,跟着仲泽吃穿不愁,明锦是这样,这些猫也是。
他拿出手机,拍了小猫的照片和视频发给明锦,拍戏是个苦差,时间长了也枯燥,让她看看这些小家伙,高兴高兴。
明锦走出他的家,深深呼吸一口气,肺里的浊气便都排出去了。
“气色不错,”高翎停在她面前,“他应该没为难你吧?”
“没有。”
巨大的建筑在后视镜里越缩越小,渐渐露出全貌,明锦不大了解这些有钱人的喜好,不明白仲泽为什么要把墙面都涂成米白色。
若是换成她的审美,应该是深绿或者深蓝。
她没接高翎递过来的水煮肉,早晨两块巧克力已经有足够的热量了。
组里还是老样子,这些日子大家也没有先前的热情,明锦匆匆来到化妆间,许简程看起来比前些天高兴许多,人也开朗了。
“来了?”
他主动撩起戏服衣摆,“我脚没事了,昨天晚上敷了很长时间,现在已经消肿了,反正咱们这戏也不用蹦蹦跳跳,那些剧烈运动的戏,我也可以挪到后面。”
高翎把她摁在椅子上准备化妆,在她耳边小声提醒,“别太明显,你知道仲泽的眼睛可是长在咱们身上。”
明锦不知道所谓的“眼睛”到底是什么。
她把衣服上的摄像头和收音麦摘下来,手机什么的也都由高翎拿着。
许简程今天换了衣服,镜子里一袭白衣,远看还真有神仙的意味。
她把自己的小风扇递给许简程,他笑着扬了扬自己手里的,粉色的,看起来更偏女性审美,明锦想起他那个四五十岁的女经纪人。
进组这些天,许简程慢慢的也与组里的人熟悉起来,他只有熟悉了才能放开嘴巴与人说话。
明锦一时孤单,握着小风扇吹风。
这种感觉,就像体育课,老师喊了解散,但是你身边没有一个朋友,
但她并不完全孤单,仲泽发消息的频率高了许多,有猫的照片和视频,甚至连自己早饭吃了什么都要告诉她。
起初明锦还有耐心看,后面就不愿意再读下去了,甚至连照片也懒得打开。
只是许简程的高兴没能持续很久,大概下午的时候高翎给她看了一条推送消息,许简程身上的某个代言掉了。
不是很大的代言,但谁也不愿意到手的宝贝就这么飞了。
这条消息从发布到看见,也只有几分钟的时间,明锦一直没看见许简程的经纪人,甚至连中午吃饭的时候,她也没见到那个四五十岁的女人。
他终于从一堆人中抽离出来,笑眯眯转向明锦,他与仲泽完全是两种人,对着仲泽那张脸看久了,甚至不大适应他这种白净的长相。
“你一上午都没跟我说话了,我跟他们说话也不怎么适应,”他笑,很温润的样子,明锦怀疑他上辈子是块玉,“你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?”
与他说什么呢,明锦望着他的眼,真想跳进去,哪怕是溺水。
她笑,“说什么?你先说吧,比如你什么时候买的小风扇?”
他把吹风的一面转向明锦,“是不是很凉快?昨天买的,实在是太热了,吸汗纸容易黏在脸上,普通小风扇吹的又都是热风,还是这个好些,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用。”
这个小风扇可以直接支在桌子上,吹出来的风很凉,却不冰脸,明锦喜欢得紧。
许简程摊开手心,“给我。”
明锦以为是他的小风扇,推给他,许简程不要。
明锦不知道到底要给他什么,许简程转身在她面前蹲下,明锦伸出自己的小风扇,他眉眼一弯,径直握住了明锦探出的手腕。
她浑身一僵,匆忙抬头,但是根本就没人看见,大家都在忙碌其他角色的布景和拍摄,再说,许简程所在的位置也能正好挡住众人的视线。
他的手轻轻握了一下便松开,明锦手腕凉丝丝的,浅黄色的小风扇已经被他夺走。
明锦呆愣在一边,偶尔举起剧本挡着脸,许简程好像根本没有把刚才的事放在心上,继续与身边人说说笑笑。
他或许早就知道自己代言会掉,圈子里这些事太多了,以至于没人会觉得这是什么新鲜新闻。
可能性很多,说不定只是代言到期了呢?
她与许简程的戏基本上重迭,她好像有点明白许简程今天为什么这么高兴了。
只是明锦的性格远不及剧中角色,琉光性格干脆,拉着傀枭什么好事坏事都敢干。
两个人吊着威亚在半空中飞来飞去,明锦有那么一刹也忘记了自己,只当自己就是琉光,对着空气挥挥手,就能得到想要的。
脚踏上地面,明锦还有些恍惚,好像一瞬间离开天堂,回到人间。
怪不得来人间一趟被称为“渡劫”,做人真是一点好处也无。
